摘要: 1、政策依据2018年5月,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政涉农资金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8〕27号)文件规定,第七条“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要高度重视涉农资金信息公开工作,要把本实施意见 ...
1、政策依据 2018年5月,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政涉农资金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8〕27号)文件规定,第七条“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要高度重视涉农资金信息公开工作,要把本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摆上重要日程,从工作实际出发,制定贯彻落实具体方案,细化任务,明确分工,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确保本实施意见得到全面执行。具体方案要于本实施意见公布后30日内在本地政府、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富裕县财政涉农资金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2、政策目的 为进一步推进财政涉农资金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涉农资金分配、使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3、主要内容 (一)财政部门依据职责,公开全县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来源和规模、资金分配依据和结果、资金收到和拨付时间等信息。(二)各项目管理部门和乡(镇)政府依据职责,公开所负责的项目名称(项目计划具体名称)、建设地点(项目计划具体实施村组)、建设内容(项目计划建设具体内容)、金额额度、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负责人、预期目标、项目实施结果等信息。(三)乡(镇)政府和行政村村委会依据职责,公开管辖区域内项目名称、建设内容、资金额度、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负责人、受益对象、预期目标、项目实施结果等信息。(四)县级在富裕县人民政府网公开;乡级由乡(镇)政府汇总统计后张榜公布,同时在县政府网财政涉农资金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村级由村级组织实施和涉及农户个人的补贴资金及村集体、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在行政村实地张榜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