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单位、有关直属单位: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富裕县工业用地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和弹性出让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富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9月27日 ...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单位、有关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富裕县工业用地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和弹性出让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富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7日
富裕县工业用地长期租赁、 租让结合、先租后让和弹性出让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引导工业企业以租赁或短期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积极推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供应方式,促进工业项目尽快落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市场配置作用,优化工业用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全面提升工业用地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意见》(黑政规〔2018〕11号)等政策法规要求,做好工业用地先租后让和弹性出让工作。 二、基本原则 以先租后让和弹性出让方式供应工业用地,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乡镇)总体规划,依法采取挂牌方式。以先租后让方式供应工业用地的,租赁期限届满时,承租人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后,采取协议方式办理出让手续,在法定最高有偿使用年限内,合理确定工业用地出让或租赁年限。以弹性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应工业用地的,受让人或承租人在双方签订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内可以建造永久建(构)筑物。 三、实施范围 新增工业项目应依据本方案,结合产业生命周期和建设周期,以先租后让或弹性出让方式取得土地。是指在工业用地供应时,设定一定投入产出等条件,先以租赁方式向使用者供应土地,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将租赁土地转为出让土地。以先租后让方式供应工业用地的,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5年以上的租赁为长期租赁,长期租赁使用期限不超过法定最高年限。 四、工作任务 (一)租赁供应时实施招标拍卖挂牌程序,由县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局、发改、经合、环保、住建、财政、税务等部门依据自身职责,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依法监管用地单位的建设和生产经营。 (二)租赁期满符合条件拟转为出让土地的,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可以协议方式办理出让手续。或土地出让期满后用地单位申请续期的,由自然资源局按照国家和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和出让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三)土地价格以弹性出让方式供应土地,土地出让价格按照土地评估后,政府确定价格。以先租后让方式供应土地的,土地租金按照《富裕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调整富裕县国有土地年租金标准的通知》(富政发〔2016〕14号)文件执行。 五、严格依法履行约定 (一)出让人或出租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土地。 (二)受让人或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已批准的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利用条件。 (三)受让人或承租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参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定办理,上级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